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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潮州铁塔2025年潮安田长制公示牌小额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潮州铁塔2025年潮安田长制公示牌小额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潮州铁塔2025年潮安田长制公示牌小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GDTT-CZ-20250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18万元(按税率为13%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991.15元/块),供应商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产品名称、材质及规格要求、预估采购数量如下,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产品名称

材质及规格要求

预估采购数量(块)

田长制公示牌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80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3交货期:供应商接收采购订单后30日内将订单中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2.4交货地点:广东省潮州市。

2.5保修期:免费保修期60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发票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本次采购同类产品【同类产品定义:标识牌或公示牌或广告牌】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或结算,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或结算,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含税金额、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联性)。

(4)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3产品检测报告:供应商须提供同类产品(标识牌或公示牌或广告牌)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具备CMA或CNAS标识,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供应商。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且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出具授权采购人查询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授权函,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2)提供以下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之一:

①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体现检测能力范围,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对应的附件,附件须体现检测能力范围);

②“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官网”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须体现检验检测能力范围);

(3)未提供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测机构具备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或无对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对应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5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响应。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则涉及的供应商单位均做否决响应处理。

2)若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只接受制造商响应。

3.6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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