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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重庆铁塔-2025-2028年巴南电信城域网及移动通信网络配套维护服务项目(TF-南岸)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5-2028年巴南电信城域网及移动通信网络配套维护服务项目(TF-南岸)

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5-2028年巴南电信城域网及移动通信网络配套维护服务项目(TF-南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2028年巴南电信城域网及移动通信网络配套维护服务项目(TF-南岸)(项目编号:TC259D0NT)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次采购含税总价143.1万元,按税率6%测算。(如遇小规模纳税人成交,税率以实际填报为准。)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重庆市巴南区各学校(见清单)城域网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专项维护服务。

学校清单

序号

学校名称

1

进修校

2

大江中学

3

大江小学

4

职教中心

5

鱼洞中学

6

实验中学

1.6标段划分如下:

标包

采购内容

维护标的

预估数量

单位

采购金额

(不含税,万元)

税率

采购金额

(含税,万元)

1

网络系统的专项维护服务

城域网的设备:校内交换机、路由器、华为E9000、华为S12708、空调等。

移动通信网络设备:校内通信设备(BBURRU)及配套设备。

3

95

6%

100.7

2

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服务

3

40

6%

42.4

说明: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投报的标包数量不限,最多成交标包数量为1个。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综合折扣均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服务期:3年。

2.4服务地点:重庆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类似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9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网络设备或系统维保服务等)业绩,标包1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标包2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4服务承诺:供应商须承诺:

(1)为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且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6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应答声明》。

3.8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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