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宁德市分公司2025年福鼎国道通信管道建设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宁德市分公司2025年福鼎国道通信管道建设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宁德市分公司2025年福鼎国道通信管道建设采购项目(SZ-19-04D-2025-D-F-D2306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采用EPC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为传输管道工程施工及设计。本次采购不含税总预算合计(含安全生产费)为935610.70元,含税总预算合计(含安全生产费)为1018110.67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类别 |
不含税总价基准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总价(元) |
不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预算(含安全生产费)(元) |
备注 |
1 |
传输管道工程施工 |
管道施工部分(包工包料) |
861546.76 |
17230.94 |
878777.7 |
9% |
957867.69 |
根据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451定额》计算 |
设计部分 |
56833.00 |
0 |
56833.00 |
6% |
60242.98 |
|||
合计 |
935610.70 |
/ |
1018110.67 |
/ |
(注:本采购金额为预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定案金额为准)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传输管道工程施工及设计。
★2.2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含)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施工并交付。(供应商根据评审要求响应)。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实施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具体以采购人指点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2年。
2.7项目类型:工程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注: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评审依据:(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注:如为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注: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对供应商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专业划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响应。
(4)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评审依据: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相应时提供)或非联合体声明函(非联合体相应时提供)。】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供应商是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6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7资质要求: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部分成员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施工综合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设计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负责设计部分成员单位)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9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部分成员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10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负责施工部分成员单位)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供应商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响应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①提供人员清单。②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③提供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需提供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供应商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④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⑤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⑥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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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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