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火车东站公网通信覆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火车东站公网通信覆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FA-450001-2025090216110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火车东站公网通信覆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17010.13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采购人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00%,供应商统一折扣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为南宁东站涉及铁路红线范围内的站台层、站厅层、站厅层夹层公网通信覆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红线内公网通信的无线、传输、电力及主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的一阶段设计。
供应商对南宁东站涉及铁路红线范围内的站台层、站厅层、站厅层夹层公网通信覆盖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满足中国移动通信系统的接入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同时要满足铁路公司、铁塔公司的相关要求。
2.2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CAD或VISIO或PDF文件)。
2.3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成交供应商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同时满足(1)、(2):
(1)勘察专业: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专业: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注: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国内至少具备1个公网覆盖类工程设计或网络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经验。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扫描件或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2)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4)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响应将被否决。
3.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8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0其他否决的情形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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