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2025年雷波县办公室装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2025年雷波县办公室装修服务采购项目,BJCG-LITT2025-0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雷波县新办公室已完成租赁,为推进后续工作,现申请开展雷波办事处办公用房装修项目采购。总体面积500㎡(以实际施工面积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产权内面积302.6㎡,赠送面积197.4㎡),含开放式办公区,会议室,接待区,员工休息区,培训区,卫生间,资料室,储藏室,茶水间等部分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预估不含税总价26.49万元,税率9%,含税总价28.87万元;其中含安全生产费(单独计费)费率为3%,不含税7945.87元。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o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o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o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以不含税总价进行报价,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56916.51元(不含安全生产费),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施工类)
2.1采购范围:凉山铁塔2025年雷波县办公区域装修服务。
2.2计划工期:开工令下达之日起40天完工。
2.3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比(公开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响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询比(公开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止,此时间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业绩,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要求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1)、(2)、(3)项: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2)或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办结入川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若到期还未成功办结的,采购人将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5.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
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2025年2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企业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一致),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请确保证书上的个人签名及有效期清晰),原件备查。
③安全考核合格证(A、B、C)上的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供应商。
④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3.6.施工服务人员要求:施工服务人员至少3人,人员至少须具备3类证件证(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工作业特种操作证)各1个,可1人同时具有3类证书或多人分别具有证书。
注:①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提供2025年2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若非供应商缴纳的社保,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供应商及人员三者间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劳动合同、委托协议等),原件备查。
②电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书;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③高处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④焊工作业人员应具有以下任意一种特种操作证:1)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局或以上两部门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提供证件扫描件。
⑤施工服务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复用,否则将被否决。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审查响应函。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装饰装修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2020年3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装饰装修工程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9.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1)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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