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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5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5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5年广告宣传采购项目BJCG-LSTT2025-1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预算金额26万元,增值税率13%、6%,含税预算金额28.7万元。

采购内容

不含税预算(万元)

增值税率(%)

含税预算(万元)

宣传广告物料制作

16.2

13

18.31

摄影摄像服务及视频制作

9.8

6

10.39

合计汇总

26

/

28.7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个。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宣传广告物料制作报价折扣(ON)100%、摄影摄像服务及视频制作报价折扣(ON)100%,某一项报价折扣报价超过其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宣传广告物料制作、摄影摄像服务及视频制作等工作

2.2到货期:物料制作类到货时间要求,接到书面订单起14个天内到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或到货地点:乐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提供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情况(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产品来源: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供货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若有)。

3.4服务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至少配置5名人员,其中项目经理1名,专职设计师1名,团队人员3名。

注: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清单及承诺函。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范围:广告宣传服务或广告宣传物料销售或广告宣传物料制作等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④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广告宣传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广告宣传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若单独有其规定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或“经营者”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比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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