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2027年基站代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2027年基站代维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2027年基站代维采购项目(SZ-19-04D-2025-D-F-D2237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从事基站内联通设备代维服务:基站内除传输线路之外的所有联通产权设备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基站主设备、配套电源、空调、塔及抱杆、天馈线、传输设备、ODF、PDF等)维护以及基站发电、空调维修、电表替换等其他服务。
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4376.10万元(含代维费及其他服务费预算),不含税总预算为4128.40万元。预估规模及基准价详见《预估规模及基准价表》。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11个采购包,各采购包拟采购的预估情况如下:
采购包号
|
地市
|
宏站数
|
室分数
|
服务区域
|
代维费不含税预算(万元)
|
其他服务费不含税预算(万元)
|
采购包不含税总预算(万元)
|
1
|
福州1
|
3892
|
4249
|
鼓楼、台江、福清、闽侯、永泰、闽清
|
351.50
|
29.80
|
381.30
|
2
|
福州2
|
4236
|
4735
|
晋安、马尾、仓山、连江、长乐、罗源、平潭
|
377.10
|
32.00
|
409.10
|
3
|
厦门
|
5927
|
7175
|
全市
|
709.20
|
60.20
|
769.40
|
4
|
泉州1
|
3766
|
4120
|
泉州城区、南安、安溪、永春、德化
|
285.70
|
24.20
|
309.90
|
5
|
泉州2
|
3305
|
4296
|
晋江、石狮、惠安、泉港
|
282.90
|
24.00
|
306.90
|
6
|
漳州
|
5688
|
4313
|
全市
|
470.90
|
40.00
|
510.90
|
7
|
宁德
|
4520
|
2295
|
全市
|
287.70
|
24.40
|
312.10
|
8
|
莆田
|
4118
|
2357
|
全市
|
347.60
|
29.50
|
377.10
|
9
|
南平
|
4172
|
1531
|
全市
|
211.10
|
18.00
|
229.10
|
10
|
三明
|
3812
|
2000
|
全市
|
221.40
|
18.80
|
240.20
|
11
|
龙岩
|
4015
|
2056
|
全市
|
260.30
|
22.10
|
282.40
|
全省
|
47451
|
39127
|
/
|
3805.40
|
323.00
|
4128.40
|
备注: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以实际站点结算清单及服务完成情况为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每个采购包】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各采购包的代维类型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任一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响应最多采购包数为11个,允许同时成交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1个。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2027年基站代维采购。
本项目划分11个采购包,各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数量具体如下:
采购包号
|
地市
|
服务区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不含税总预算(万元)
|
1
|
福州1
|
鼓楼、台江、福清、闽侯、永泰、闽清
|
1
|
381.30
|
2
|
福州2
|
晋安、马尾、仓山、连江、长乐、罗源、平潭
|
1
|
409.10
|
3
|
厦门
|
全市
|
1
|
769.40
|
4
|
泉州1
|
泉州城区、南安、安溪、永春、德化
|
1
|
309.90
|
5
|
泉州2
|
晋江、石狮、惠安、泉港
|
1
|
306.90
|
6
|
漳州
|
全市
|
1
|
510.90
|
7
|
宁德
|
全市
|
1
|
312.10
|
8
|
莆田
|
全市
|
1
|
377.10
|
9
|
南平
|
全市
|
1
|
229.10
|
10
|
三明
|
全市
|
1
|
240.20
|
11
|
龙岩
|
全市
|
1
|
282.40
|
2.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协议到期且在下一次采购结果未生效时,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至下一次采购结果生效前一日。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下一次采购结果生效后,协议自动终止。
(2)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3)订单总金额达框架金额上限。
2.3★服务地点:福建省内,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2.5★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协议到期且在下一次采购结果未生效时,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至下一次采购结果生效前一日。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下一次采购结果生效后,协议自动终止。
(2)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3)订单总金额达框架金额上限。
2.6项目类型:服务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各采购包)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5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7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评审委员会可通过网络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9安管人员:供应商所投采购包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省级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市级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同一采购包内企业主要负责人、省级项目经理、市级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以响应文件中的前序人员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其中各采购包间的上述人员,仅企业主要负责人、省级项目经理允许同岗位复用。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4.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其中:(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投标人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评审委员会可通过网络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10业绩要求:供应商所投采购包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全国范围内的通信基站代维同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评审依据:(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11资源配置承诺: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技术规范书: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基站代维单位资源配置标准》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源配置(包含人员、车辆、仪器仪表、驻点等)。【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12响应承诺:供应商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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