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福州地铁2号线东延线及6号线东调段公网覆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福州地铁2号线东延线及6号线东调段公网覆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ZJZT-2025-1349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及范围:
监理内容包括:
红线内: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公网覆盖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理工作,包括车站无源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机房配套(含GPS天馈线)、电源引入、有线传输光缆、车站有源分布系统、无线主设备、有线传输设备、高架区间轻质杆体配套、隧道及高架区间天线、设备安装配套;按照运营商、铁塔工程管理要求进行资源综合信息录入,使用铁塔MOA、工程宝、网优宝数字化工程管理APP进行项目流程推进以及现场相关影像资料的拍摄留底,现场完工后及时完成验收交维、材料平衡和竣工送审工作。(移动公司:现场完工后及时在移动PMS系统中完成各项流程操作,包括完工交付、验收交维、材料平衡和竣工送审工作等。)
红线外:包含但不限于光交配套、有线传输(地铁出口地铁通信井接入至车站机房)。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65.46万元(不含税),人民币69.39万元(含税)。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最终决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其中: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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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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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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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采购预算总价(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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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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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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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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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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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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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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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8.00
|
197478.00
|
2
|
隧道电力
|
64400.00
|
3864.00
|
68264.00
|
|
3
|
隧道传输
|
85100.00
|
5106.00
|
90206.00
|
|
4
|
车站无线
|
94500.00
|
5670.00
|
100170.00
|
|
5
|
车站传输
|
6300.00
|
378.00
|
6678.00
|
|
6
|
车站电力及机房配套
|
63000.00
|
3780.00
|
667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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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设备安装
|
500.00
|
30.00
|
530.00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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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1
|
500100.00
|
30006.00
|
530106.00
|
|
8
|
移动
|
主设备专业(含有源室分)
|
77472.75
|
4648.37
|
82121.12
|
9
|
传输专业
|
5901.48
|
354.09
|
6255.57
|
|
10
|
小计2
|
83374.23
|
5002.45
|
88376.68
|
|
11
|
电信
|
主设备专业(含有源室分)
|
57804.41
|
3468.26
|
61272.67
|
12
|
传输专业
|
5684.58
|
341.07
|
6025.65
|
|
13
|
小计3
|
63488.99
|
3809.34
|
67298.33
|
|
14
|
联通
|
主设备专业(含有源室分)
|
5555.22
|
333.31
|
5888.53
|
15
|
传输专业
|
2122.40
|
127.34
|
2249.74
|
|
16
|
小计4
|
7677.62
|
460.66
|
8138.28
|
|
17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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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6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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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78.45
|
693919.29
|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最高响应限价为【6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福州地铁2号线东延线及6号线东调段公网覆盖工程监理服务
2.2★工程工期:预计2026年12月前竣工验收交付,具体工期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程同步。
2.3★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4★监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项目类型:服务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响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及成交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及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非联合体响应时提供)。】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5.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福建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中国移动(及福建移动)、中国电信(及福建电信)、中国联通(及福建联通)、中国铁塔(及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或本次采购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6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7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满足以下(1)或者(2)的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备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评审委员会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8总监理工程师: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且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总监理工程师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
【评审依据: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2)2025年2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响应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3)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所有人员不得复用,若出现复用,仅在前序计取该人员,后序不予计取。】
3.9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指国内地铁或轻轨或城轨信号覆盖监理类】。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响应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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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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