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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业务展厅更新改造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业务展厅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6966)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业务展厅更新改造项目(JSZB-2025-1696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金额144.35万元,含税金额160.00万元。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82.30万元,含税金额93.00万元,税率13%;施工部分不含税40.92万元,含税金额44.60万元,税率9%;服务部分不含税21.13万元,含税金额22.40万元,税率6% 。 

2.3采购内容:拟采购约333㎡展厅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厅墙面出新、互动展示设备、中控系统等方面升级等一系列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建设。

2.5质保期:3年。

2.6服务区域: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成交人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10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11最高限价: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823000元,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09200元,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113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有效执业状态,且不得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2)注册建造师不得违反《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3)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2025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如在响应截止日,该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仍然显示担任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请同时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1.5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必须为本次响应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响应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6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2)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LED柔性屏)的制造商授权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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