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福州地铁2号线东延线及6号线东调段公网覆盖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福州地铁2号线东延线及6号线东调段公网覆盖工程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19-04A-2025-D-F-D1668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本项目经四方协商,统一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牵头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采购内容及范围:
铁塔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配套电源(配电箱、开关电源、蓄电池组等)、设备机架(ODF架、综合机柜等)安装,电力电缆布放及配套附属材料安装,漏泄电缆布放及配套附属材料安装,B-R传输光缆布放及配套附属材料安装(光缆成端、接头盒、光分纤箱、光交箱和ODF柜等),POI设备安装及调试,车站站台站厅无源DAS室分系统安装、GPS安装及馈线布放,机房设备底座、走线架、地排、汇流条及线槽安装,并提供所涉及的乙供设备及材料。按照铁塔工程管理要求进行资源综合信息录入,使用MOA等数字化工程管理APP、网页操作系统进行项目流程推进、现场相关影像资料的拍摄留底、现场施工双打卡,现场完工后及时完成验收交维、材料平衡和竣工送审工作。
运营商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主设备(RRU,BBU、运营商提供天馈等)安装及配合调测,及相关电源线、馈线、尾纤、接地线、设备辅件的安装连接;有源室分(PHUB、PRRU、运营商提供天馈等)安装及配合调测,及相关电源线、馈线、尾纤、接地线、设备辅件的安装连接;传输设备安装及配合调测、及相关电源线、馈线、尾纤、接地线、设备辅件的布放、连接、成端;传输光缆(地铁外市政光交至车站机房、站与站正线光缆)施工,并提供建设所涉及的全部乙供设备及材料;按照运营商工程管理要求进行资源综合信息录入,使用工程宝、网优宝等数字化工程管理APP进行项目流程推进以及现场相关影像资料的拍摄留底,现场完工后及时完成验收交维、材料平衡和竣工送审工作。
1.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服务采购预估金额为:人民币13898207.35元(不含税),人民币15286518.51元(含税)。本工程规模以实际建设为准。最终金额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注:乙供材料包含“《附件: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物资。
1.2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数量按招标人委托的审计部门审计的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施工单位所购材料、设备的单价按其招投标中标价计取。本次招标项目已经包含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如实际施工中确实需要使用投标清单外的设备及材料,根据需购买材料将来产权归属情况需要提前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下称运营商)或中国铁塔福建公司提出书面使用申请(材料及设备清单、数量、价格),待相应运营商或中国铁塔福建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投标清单外的材料、设备单价可参考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信息价计取,无信息价的材料、设备可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核实,实际数量与价格以招标方及中标方联合会议纪要要求为准。
1.4★计划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1.5★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招标人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其中“建安-打折施工费”的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40%,“乙供材料费”的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任意一部分的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9项目的性质:工程。
1.10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3增值税发票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电信(或福建电信)、中国移动(或福建移动)、中国联通(或福建联通)、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5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2.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2.7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综合)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8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9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投标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以投标文件中的前序该人员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4.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其中:(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封面(若有)、证书正文页、聘用企业名称、证书有效期页/相关认证平台查询的证书有效期截图(投标人附上对应查询网址以备核查)/其他有效性的证明材料;(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5.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投标截止之日。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coc.gov.cn/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发证地的住建厅官网等)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2.10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与本项目拟采购施工同类的业绩情况【同类项目指国内地铁或轻轨或城轨信号覆盖施工类】,至少具备一个同类项目业绩。【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1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承诺:投标人应具备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提供与“POI”、“电源配套”、“车站室分材料”材料供货生产厂家(不包含代理商)签订的有效的供货意向协议或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有效的供货意向协议。【评审依据:提供供货意向协议或承诺函。】
2.12投标承诺:(1)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配备的注册建造师未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况。【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13特种作业操作证:投标人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3本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3本。注:①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允许与三类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用。如复用则仅以投标文件中的前序该人员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②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允许1人同时具备上述两种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证。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cx.mem.gov.cn/)可查询)。【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若施工人员非投标人所属公司:①提供投标人与其所在单位的劳务协议;②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其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4.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5.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2.14仪器仪表要求: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书11》仪器仪表要求配置至少两套仪器仪表。【评审依据:仪器仪表需提供相关的仪器仪表清单及仪器仪表清晰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扫描件,购置发票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为自研产品,仅需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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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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