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同仁市某小区外市电维护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同仁市某小区外市电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南州分公司同仁市某小区外市电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6568)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预估规模为202830.19元(不含税),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注:若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国家或地方政策税率执行。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维持不含税预估规模不变,含税价及税金按国家税率同步调整。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黄南州同仁市某小区电力内的电源线路、配电柜、变压器等相关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及故障排除服务。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数量为1人,份额100% 。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02830.19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完成本项目所有巡检维护服务工作。
2.3服务地点:黄南州同仁市,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3.1依法设立:本次比选要求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增值税发票:响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中须具备相应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并提供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电工证(低压电工证)至少一名、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至少1人);
以上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安全员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响应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5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5业绩要求:响应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外电维护类或外电施工)的相关业绩合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若为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以合同金额及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以结算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3.6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7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8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青海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不得存在的情形承诺函。
3.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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