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武汉市智联专业云视讯服务标准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ZB-20251121-HBTT-F034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2家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云视讯终端、集成调测及运维服务,预算不含税金额792.736万元。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包配置 |
数量 |
标段1 |
标段2 |
||||
| 设备不含税单价(元) |
设备不含税总价(元) |
集成费不含税单价(元) |
集成费不含税总价(元) |
运维费不含税单价(元) |
运维费不含税总价(元) |
|||
| 1 |
中小型视频会议终端 |
156 |
9925.00 |
1548300.00 |
1980.00 |
308880.00 |
495.00 |
77220.00 |
| 2 |
大中型视频会议终端 |
106 |
13300.00 |
1409800.00 |
2650.00 |
280900.00 |
665.00 |
70490.00 |
| 3 |
一体化高清会议终端 |
29 |
6500.00 |
188500.00 |
1300.00 |
37700.00 |
325.00 |
9425.00 |
| 4 |
一体化超清会议终端 |
33 |
8580.00 |
283140.00 |
1710.00 |
56430.00 |
425.00 |
14025.00 |
| 5 |
高清会议摄像机 |
250 |
3500.00 |
875000.00 |
700.00 |
175000.00 |
175.00 |
43750.00 |
| 6 |
超清会议摄像机 |
100 |
4230.00 |
423000.00 |
845.00 |
84500.00 |
210.00 |
21000.00 |
| 7 |
超高清会议摄像机 |
100 |
4620.00 |
462000.00 |
920.00 |
92000.00 |
230.00 |
23000.00 |
| 8 |
全融合MCU |
10 |
115560.00 |
1155600.00 |
23000.00 |
230000.00 |
5770.00 |
57700.00 |
| 合计 |
784 |
/ |
6345340.00 |
/ |
1265410.00 |
/ |
316610.00 |
|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
供货周期(标段1):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货到指定地点。
交付期(标段2):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单笔订单设备的集成调测服务。
质保期(标段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运维期限(标段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1.3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序号 |
产品包配置 |
数量 |
标段1 |
标段2 |
|
| 设备不含税单价(元) |
集成费不含税单价(元) |
运维费不含税单价(元) |
|||
| 1 |
中小型视频会议终端 |
156 |
9925.00 |
1980.00 |
495.00 |
| 2 |
大中型视频会议终端 |
106 |
13300.00 |
2650.00 |
665.00 |
| 3 |
一体化高清会议终端 |
29 |
6500.00 |
1300.00 |
325.00 |
| 4 |
一体化超清会议终端 |
33 |
8580.00 |
1710.00 |
425.00 |
| 5 |
高清会议摄像机 |
250 |
3500.00 |
700.00 |
175.00 |
| 6 |
超清会议摄像机 |
100 |
4230.00 |
845.00 |
210.00 |
| 7 |
超高清会议摄像机 |
100 |
4620.00 |
920.00 |
230.00 |
| 8 |
全融合MCU |
10 |
115560.00 |
23000.00 |
577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8本项目主设备(中小型视频、大中型视频、一体化高清、一体化超清会议终端)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②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2)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投标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非集中招标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招标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果是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和结算单据;如果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及结算单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结算单据为发票或银行往来凭证)。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
2.4 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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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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