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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江门铁塔2025年应急局防风防汛高位视频监控试点施工和运维服务小额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江门铁塔2025年应急局防风防汛高位视频监控试点施工和运维服务小额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江门铁塔2025年应急局防风防汛高位视频监控试点施工和运维服务小额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BGCG-GDTT250053-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江门铁塔2025年应急局防风防汛高位视频监控试点施工和运维服务小额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报价最高限价为29343.0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开展江门铁塔2025年应急局防风防汛高位视频监控试点施工和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施工和运维服务采购。

2.2项目预算:本次项目采购总预算(含税)为31950.00元,其中施工集成含税金额30750.00元,不含税金额28211.01元,税率9%;运维服务费含税金额1200.00元,不含税金额1132.08元,税率6%;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2.3计划工期:4个月。

2.4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须承接过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监控配套施工类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万元(含)。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材料。

3.1.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②若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行政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1.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a.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该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b.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该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c.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②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江门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4.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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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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