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6-2027年支臂抱杆及塔桅附属配件采购(TF、ZL)项目(项目编号:dxzb-06-2026-A002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027年12月31日。
1.1.2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预估含税总金额1650.0506万元(按照增值税税率13%编制预算,实际税率以中标人填报为准)。
1.1.3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基准单价具体如下:
| 类别 |
产品名称 |
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
| 支臂 |
天线支臂1米 |
普通支臂--1米(含支臂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929.2 |
| 天线支臂2米 |
普通支臂--2米(含支臂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059.29 |
|
| 天线抱杆3米 |
普通支臂--3米(含支臂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170.8 |
|
| 天线抱杆6米 |
普通支臂--6米(含支臂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858.41 |
|
| 天线抱杆3米增高型 |
增高支臂--3米,支臂高度超出原塔桅3米,需改造天线满足防雷要求(包含材料、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287.61 |
|
| 天线抱杆2米增高型 |
增高支臂--2米,支臂高度超出原塔桅2米,需改造天线满足防雷要求(包含材料、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229.2 |
|
| 天线支臂3米(含拆除原塔上美化罩、附属设施等) |
天线支臂3米(含拆除原塔上美化罩、附属设施及新装等。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903.54 |
|
| 天线支臂2米(含拆除原塔上美化罩、附属设施等) |
天线支臂2米(含拆除原塔上美化罩、附属设施及新装等。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792.04 |
|
| 定制支臂 |
自定义-地面塔配套支臂(含定制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吨 |
13151.42 |
|
| 抱杆 |
屋顶女儿墙抱杆3米风压0.45 |
附女儿墙式抱杆--3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1338.05 |
| 屋顶女儿墙抱杆6米风压0.45 |
屋面转角附墙抱杆--6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2592.04 |
|
| 天线抱杆屋顶自立式抱杆1米 |
配重自立式抱杆--1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付 |
1003.54 |
|
| 拼装式配重抱杆3米风压0.45 |
快装式配重抱杆--3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2659.29 |
|
| 拼装式配重抱杆6米风压0.45 |
快装式配重抱杆--6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4181.42 |
|
| 屋顶自立式抱杆3米风压0.45 |
自立式抱杆--3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1463.72 |
|
| 屋顶自立式抱杆6米风压0.45 |
自立式抱杆--6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2759.29 |
|
| 楼面附墙式抱杆2米风压0.45 |
附墙式抱杆--2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1150.44 |
|
| 楼面附墙式抱杆1米风压0.45 |
附墙式抱杆--1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973.45 |
|
| 楼面附墙式抱杆1.5米风压0.45 |
附墙式抱杆--1.5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1061.95 |
|
| 屋顶自立式抱杆9米风压0.45 |
自立式抱杆--9米(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3539.82 |
|
| 零基支撑杆 |
零基支撑杆--1.6米~3米可调(含抱杆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个 |
1424.78 |
|
| 抱杆及铁塔配件 |
抱杆配件 |
抱杆配件(含定制抱杆构件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吨 |
15044.25 |
| 铁塔配件 |
铁塔配件(含定制铁塔构件及相关附件。包含制作、运输、安装等所有费用) |
吨 |
13151.42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1.4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将以[多]批发货。物资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收到买方或买方委托单位发出要货订单通知之日起[14]日内完成到货及安装。
1.1.5交货地点:买方或采购方指定地点。
1.1.6质保期:卖方所提供的合同物资的质保期为[36个月],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1.7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对应分公司所辖区域) |
| 第一名 |
份额1 |
935.0200 |
827.4513 |
南岸、永川、合川、涪陵、黔江 |
| 第二名 |
份额2 |
715.0306 |
632.7704 |
两江、渝中、万州、奉节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增值税发票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开具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2.3资质要求:提供投标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4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2.5三类安管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三类安管人员,需视(1)或(2)的情况,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若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①投标人视(1)或(2)的情况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且含养老保险)。
③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认可。
2.6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的,经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对拟投产品(须涵盖抱杆及支臂两类产品,均不限型号)的检验报告,且报告结论为合格。检验报告中须体现检测机构联系方式(含检测机构联系电话),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投标人提供检验报告中的联系方式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行核实(检验报告若未体现联系电话,可同步提供网站截图等其他含检测结构联系方式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对提供虚假检验报告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2.7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类似拟投产品(抱杆或支臂类)的销售业绩合同,累计合同金额达到800万元,且至少包含一个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合同。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标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标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重庆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参与本项目范围内的。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9投标主体: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2.10制造商: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投产品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11其他承诺:投标人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为项目实施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且保险周期须涵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保险购买承诺函。
2.12控股管理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1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
1.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2.上述“单位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上注明的人员。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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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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