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2025年移动式液压升降塔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08-04-04A-2025-D-F-D21064C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践行“高效率、优服务、保交付”的宗旨,满足客户快速交付诉求,切实支撑区域一线生产,同时降低传统塔型建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诸如投诉、阻工等各类风险,在广泛征询各区域的实际需求后,现启动2025年移动式液压升降塔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采购移动式液压升降塔。
1.2.1采购规模: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小计(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移动式液压升降塔 |
25米-0.35kN/m² |
台 |
5 |
170000.00 |
850000.00 |
1765000.00 |
1994450.00 |
2 |
30米-0.35kN/m² |
台 |
5 |
183000.00 |
915000.00 |
|||
注:上述采购数量及金额均为预估量。 |
1.2.2采购预算:预估含税金额199.445万元。
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1.2.4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订货通知单后15天内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货到后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搬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并于3天内完成安装工作。
1.2.5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1.2.6质量与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升降杆塔类销售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采购清单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业绩合同(包括框架合同和单项定额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具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原件备查。
2.4 检测报告:投标产品(25米-0.35kN/m²、30米-0.35kN/m²均须提供)须具备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该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并满足“附件1:检测指标”要求,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包含相关检测项的附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CNAS认可证书及其包含相关检测项的附表,相关检测项指“屈服强度、抗拉强度、镀锌厚度等相关项”,原件备查。
附件1:检测指标:
产品名称 |
关键指标项 |
技术要求 |
移动式液压升降塔 |
屈服强度及抗拉强度 |
1.钢材厚度≤16mm,屈服强度不小于355MPa; |
镀锌厚度 |
1.当构件厚度≥5mm时,不小于86um; |
2.5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依法进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1)安装服务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意事项: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安装服务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投标产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的。
2.8 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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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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