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5-2027年灭火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518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2027年灭火器采购。二氧化碳灭火器(2KG、5KG)19666只、干粉灭火器(3KG、4KG)1500只、水基灭火器(3L、2kg、9L)11350只、悬挂式灭火器(干粉)(8KG)600只。不含税总预算为3432890.00元,含税总预算为3879165.70元。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6:基准价表。
(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2★交货期限:自招标人下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以投标人响应为准)。
1.3★交货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4★合同有限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签约之日起三年)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1.5★免费质保期:自签署货物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24个月(以投标人响应为准)。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比例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类别投标折扣最高投标限价均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企业性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评标依据:(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3发票要求:承诺中标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1.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2.1.5代理商:本项目【接受】【灭火器】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悬挂式灭火器(干粉))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评标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1.7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标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2.1.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一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指灭火器销售类】。
【评标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买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1.9.产品认证: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识的且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悬挂式灭火器(干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1月1日;
②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规定并具备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注:若为代理商投标的,要求检测报告、3C认证中的产品型号须与制造商授权委托中的型号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评标依据: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要求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内容页应清晰完整,页面缺漏或不清晰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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